為什麼珍·芳達決定保持單身
目前為止,珍已經給過婚姻三次機會了,但次次都以失敗告終。
珍在 28 歲時首次對羅傑·瓦迪姆說出「我願意」。1968 年,在他們結婚 3 年後,他們迎來了自己的孩子凡妮莎,但遺憾的是(或幸運的是)珍和羅傑的婚姻持續不到 10 年。
湯姆·海頓是珍的第二任丈夫,在與他步入婚姻殿堂幾個月後,他們便生下了兩人的第一個孩子特洛伊·加里蒂。他們還有一個養女,瑪麗·勞娜,她在 15 歲時,被他們收養。珍和湯姆在 1990 年離婚,共度了 17 個年頭。
珍第三個婚姻對象則是特德·特納,但這次,一樣地,他們在結婚十年後,便結束了這段婚姻。離婚後,珍一個人住在女兒家,在她的院子裡耙落葉,讀書,散步。在那裡的第三天,她意識到:「我不需要一個男人來感覺完整。」
珍認為她的婚姻生活不是一件壞事,而是一種成就。
這聽起來可能很奇怪,但這並不是因為她想有多個丈夫,有不同的經歷,而是因為她還沒有趕上她的父親亨利·芳達。「我爸爸結過五次婚。」珍透露說。「而我只結了三次婚,便發現自己沒有擅長處理人際關係的天份。」
她曾經把自己變成她(當時的)丈夫希望她成為的模樣。
珍到了這個年紀,終於意識到,她選擇了那些不需要她的脆弱或親密的男人——主要是因為這讓她害怕。在她的生活中,雖然也有讓她渴望的男人,但她逃避了,並不停地想著,有多少男人可能對她來說很完美,但她卻錯過與之相遇的機會。
珍剛開始和男人談戀愛的部分原因是她覺得他可以帶她走上一條新的道路。「我被那些能教我東西、生活與我不同的人所吸引,所以我會屈服於他們。」
她現在意識到,兩個相愛的人應該感到完整,應該保持自己的生活,保持自己的力量,同時關心對方,但絕不迷失自己。她相信這就是成功戀愛的秘訣。
她決定不再結婚,專注於尋找自己內心的幸福。
在過去,每當芳達發現自己身旁沒有伴侶時,她就會陷入一種極度恐慌的狀態。「直到我在 62 歲的時候,單身了,我才開始覺得自己很完整,覺得自己處於正確的所在。」她透露說。
在這 9 年的單身生活中,珍努力工作,她了解自己到了暮年,真正想做的事——有目的地生活。「你對自己的生活方式越用心,就越好。你無法讓生命變得更長,但你可以透過有意識地生活,讓它變得更深刻。」
你的生活有目的嗎,還是你還在尋找自己?你更喜歡有伴侶的生活還是單身的生活呢?